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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官员披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达157个


时间:2014-04-16 14:08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小薛 点击:

 中新网厦门6月20日电(杨伏山 李静)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官员徐永吉20日在厦门出席“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办学、依法管理、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时披露,截至2010年底,中国内地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达157个,办学项目1138个。

 

  由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办学研究机构——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本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当天在厦举办。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芬兰、意大利、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和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名著名专家莅会。其中,包括20多位大学校长、副校长和50多位大学下属学院院长。

  徐永吉在会上致辞时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扩大教育开放。早在1995年1月,原中国国家教委就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部门规章的行政法规,对中外合作办学做出具体规定。

  在过去10多年中,中外合作办学取得迅速发展,截至2010年底,中国内地经审批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157个。其中,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或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教育的33个;经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38个。

  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吸引更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校聘任外籍教师比例。纲要也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徐永吉说,中外合作办学将大有作为。

  据了解,该规划纲要颁布实施1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内地出现良好发展势头。但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恢复时间不长,存在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地域、学科、专业分布不合理;有些机构或项目办学失范,社会公信力不高等诸多问题。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的举办,将就此展开针对性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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