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新华网广州4月28日电(记者 郑天虹)记者28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的首批本科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2014年开始招生。一期阶段(2014-2017年)在校生规模为3300人,二期阶段(2018-2021年)为6200人,三期阶段(2022-2025年)为11000人。
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收学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并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学校可依照以上条例、规定和协议,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同类项目在香港地区招生标准自主招生录取,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学费每学年约9.5万元人民币,正等相关部门最后批复
2014-04-29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雨 通讯员/粤教宣)笔者2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教育部规定,该校招收学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并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港中大(深圳)将面向2014年全国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招收300名本科新生,首批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纳入今年广东省一本提前批录取,采用综合测评方式考核,鼓励一本分数线以上排名前10%的考生报考。同时,教育部已批准港中大(深圳)从2014年起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颁发港中大学位。
校方此前介绍,学费与香港中大相仿,大约是每学年9.5万元人民币,正在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最后批复。笔者获悉,港中大(深圳)自负盈亏,来自深圳市政府的资助只占办学总体经费的很小部分,其余经费都将由学校自筹,主要来源将是学生的学费,因此学费可能会设置得比较高。校方承诺,将给予贫困生相应的资助。
延伸
粤已有4家“混血”大学
另有1家尚待教育部批准
随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正式拿到教育部“准生证”,广东又新添一所“混血”大学。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显示,截至今年4月,广东一共有4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这4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分别是: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以及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简称UIC)、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但这4家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此外,2011年10月签约的广外—兰卡斯特大学,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广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合作创办,是广东首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目前,该大学还尚未获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